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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

更新时间:2016-01-20

    各系部:
    为了落实国家和省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政策,现将开展2016年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部认真执行。
    一、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由高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二、各系部应在3月25日前完成享受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审查和公示等工作,并向就业指导中心集中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者个人的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复印件;
    ②申请者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样式见附件一);
    ③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二)
    ⑤《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三)。
    三、有关要求:
    1、所拥有的低保证需真实有效并有明确的低保证编号;
    2、《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中所提供的银行卡号必须为户名本人的19位中国建设银行卡号;
    3、各系部需将本系申请学生汇总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并于3月25日前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月20日

附件一:
低保证明样式

附件二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三
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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